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中心情况  管理规定  新闻信息  实验教学  下载中心  学院主页 
文章标题

多媒体实验室管理规定
融媒体实验演播室管理规定
融媒体实验播控中心管理规定
摄影摄像多功能教学实验室管理规定
普通话省级测试站管理规定
画室展览厅管理规定
非线性编辑实验室(一)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您的位置: 首页>>管理规定>>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正文

普通话省级测试站管理规定
2024-04-19 09:43  

录音间实验室是教学和其它学术交流活动的场所,凡进入录音间的人员,须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1.与教学和学术交流活动无关的人员未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实验室。

2.严禁私自拆卸实验室内录音设备、电脑主机、显示器和其它实验设备,不得挪用、损坏、遗失实验室内的器材、配件。

3.严禁在录音间电脑上私自安装软件,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非普通话测试期间,不得擅自使用普测考试录音软件。

5.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饮食、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6.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火灾、漏电等紧急情况,在场人员须第一时间联系学校消防,并通知管理人员

7.实验结束后,须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等,将实验设备物归原位,带走随身物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8.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实验,实验室所属实验设备一律不外借。



武汉体育学院融媒体实验中心

2024年1月12日



关闭窗口

武汉体育学院融媒体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